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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鸭河工区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三期)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四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召县福美家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不合格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召县福美家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不合格香蕉,抽样日期:2025年5月8日,经濮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向涉案商品供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移送。

二、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盛德嘉生活广场采购不合格甘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盛德嘉生活广场采购不合格甘薯,抽样日期:2025年5月8日,经濮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向涉案商品供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移送。

三、南阳市鸭河工区万茂源百货超市采购不合格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市鸭河工区万茂源百货超市采购不合格辣椒,抽样日期:2025年5月27日,经濮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千福购副食部采购不合格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千福购副食部采购不合格姜,抽样日期:2025年5月26日,经濮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