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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南阳市职教园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南阳市职教园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皇路店镇人民政府、园区文旅文创产业发展中心、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的有关规定,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做价规程》技术标准完成编制,并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成果验收。为发挥新基准地价作用,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和指导宗地地价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经研究,决定发布南阳市职教园区基准地价。

该地价自2025年4月27日起施行,2020330日公布的《关于实施调整后南阳鸭河工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宛河管文20206号)停止执行。

附件:南阳市职教园区基准地价表


2025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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