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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综合工作部 关于印发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综合工作部

关于印发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皇路店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已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47

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教园区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 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 信息发布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园区新闻中心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区直机关党委会同信息发布涉及部门的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审核。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

3.终审环节。由园区党工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前的稿件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六条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宣传部门、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部“三审三校”制度,政务公开参照信息发布要求执行。各单位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审批表收集整理后报送综合工作部存档备案。

第八条制度由园区综合工作部和区直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职教园区信息发布审核表

 

 

发布平台

一审一校
(初审意见及签字)

     园区新闻中心意见:
                           
                         
      

二审二校
(复审意见及签字)

     区直机关党委意见:

 
                         
      

三审三校
(终审意见及签字)

园区党工委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意见:

          
                         
      

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综合工作部     20234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