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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度医疗、药价虚高等让农民因病致贫”的留言

发布时间:2018-06-05 11:24 信息来源:鸭河工区

网民风清说:我是一个基层县级人大代表,我也在乡镇工作过十多年,对基层情况非常了解。目前全国上下围绕全面小康建设,开展精准扶贫。最近到基层开展大走访,并且对贫困家庭情况进行具体调查分析,抽查了本县市411户最贫困家庭,发现因病致贫的占86%。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而要解决因病致贫,防止新的贫困产生,需要注意以下6点:1、要坚决改变大处方、大检查的过度医疗行为。以药养医是导致因病致贫根本体制原因,医疗本是公益行业,现在却是盈利行业,医生收入与处方值挂钩,导致许多患者加重医疗负担,苦不堪言。2、医疗资源要下沉,满足基层群众基本需求。群众反映,现在存在医疗资源上收情况,地方为了提高县级医院收入,把许多原来基层乡镇(村)医院的治疗项目、基本药品撤上去,基层农民一点小病小痛,不能享受在家门口治疗,而必须要到县级医院,不管什么病先搞个全身大检查,至少大几百甚至上千,一点小病开许多药。3、建立药品药械厂家与医院的直销行为。我市去年到今年人民医院、中医院已有20多人因为药品药械巨额回扣被逮捕立案。暴露出的问题其实一点不新鲜,第一个被抓的就是骨科主任因为钢板回扣问题。我们国家很奇怪,有个隐性行业拥有巨额利润,就是所谓“医药代理”俗称“药贩子”,我有好几个同学都做这个,有在南通开公司的,他们说一个钢板两百元成本经过他们手,就卖四五千,因为需要与医院负责人、医生打关系,给回扣,最终这个沉重负担由患者承担。这一行业导致的行贿案件把整个医疗行业搞得乌烟瘴气。建议建立药品药械封闭直销渠道,严格核定价格,坚决防止非法暴利行为。4、提高农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我调查过几十个患大病农民,他们报销的最终比例是30%左右,也就是农民要出大头,报销小头,农民很苦却要承受比城镇居民更重的负担。许多卫生行政部门有一个算法,就是报销范围内药品的报销比例说达到60%。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调查了很多,其实实际不是这样。住院费、检查费,还有许多药品药械不报销,或者比例很低,我调查的是出院患者本人,朴实的基层农民,调查的是总额,患者的最终负担,平均报销就是30%左右,这是真实的获得感。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都是自己承担10-20%,大头报销。农民收入低,却要比城里人承担更重的医疗负担,你说农民苦不苦?为什么许多农民因病致贫,而城镇工人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因病致贫,因为他们报销比例90%啊!5、落实基层农民免费体检。许多农民多年无体检,身体一查就是大病重病晚期。建议每年免费给农民体检,让农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并多开展预防保健知识的宣传,能够防未病治未病。6、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少患者反映,对于县级医院没有这方面技术能力和医疗设备可治疗的重病,县级医院总是拖着不放人,更不会建议转到上级医院,而是把患者当摇钱树和小白鼠,硬是拖着采用中西医各种治疗方法,最终加重患者负担,还耽误宝贵治疗时机。建议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对于收受回扣的,要在原有的惩罚基础上,加大违法成本,否则无法改变当前收受回扣行为几乎公开化、几乎无人不收的全面瘫痪情况。一经发现,无论金额大小,立即取消执业资格,回家种田。这样就没有人敢冒这个风险了。

卫生计生委回复:网民风清就基层医改相关的6大方面问题提供了深入、全面、真实的信息和意见建议,对医改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一是破除以药养医,改变大处方、大检查的过度医疗行为。这也是我们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重要目标。我们始终按照“腾笼换鸟”的思路,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适当降低检查、检验等价格,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价格,推动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目前,群众负担已经实现“一优两降”,即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已从2010年的46.33%降至40%左右;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政府办医疗机构收入增幅由2010年的18.97%降至1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深化医改以前的40.4%降到28.9%以下,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

二是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满足群众基本需求。我们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攸关深化医改成败的关键,按照“一体两翼”的思路,将发展医疗联合体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两个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在群众自愿基础上,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已在80%以上的地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

三是精简药品流通环节,防止非法暴利行为。我们正在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法,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从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以省(区、市)为单位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31个省份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等全部启动直接挂网采购。各地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新一轮采购平均降价15%左右,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得到有力整治。

四是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减轻群众负担。我们于2012年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即实现全覆盖,目前已覆盖10.5亿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于大病保险,使全国平均筹资水平达到30元左右,对困难群众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提升大病保险扶贫济困的精准度,2016年超过1000万人次受益,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13%左右,广大群众有病不再捂、大病不再拖,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五是开展保健知识宣传,防未病治未病。2016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宣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国卫宣传发〔2017〕2号),提出到2020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另外,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对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免费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帮助居民提升健康素养,少得病、晚得病、少生大病,提高健康生活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不断增进。

六是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群众就医体验。2017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在“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塑造卫生计生行业新风尚。同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病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医德医风工作向温馨服务、优质服务、亲和服务转化,真正做到让病人满意、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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