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河办〔2018〕9号
南阳市鸭河工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鸭河工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皇路店镇党委、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南阳市鸭河工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工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
南阳市鸭河工区2018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79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11号)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现代农业建设,以保护环境、确保安全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成效,进一步提升秸秆“五化”利用率,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目标任务。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和长效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确保全区全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能用尽用,彻底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实现卫星监测0火点。
二、工作步骤
在全区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全年禁烧,集中主要力量,全力做好夏季、秋季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
乡(镇)政府应及早谋划,安排部署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防控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全区火灾、火情,乡(镇)政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9月6日至11月10日)
区禁烧办要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网络化责任体系,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并组织镇、村、组三级应急处置队伍,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网络监控作用;乡(镇)政府要组织禁烧人员分片包干,昼夜盯防督查,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区禁烧办要随机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进行巡查、督查,及时查处、通报焚烧秸秆行为。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乡(镇)政府要分别做好上半年、下半年和全年总结并上报区禁烧办;区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分工做好上、下半年总结并上报区禁烧办。区禁烧办组织对乡、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秸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实行联防联控。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看死盯牢,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盯守防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值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同时,区禁烧办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等,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城镇、集市、村庄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仓库、机场等重要设施周围的盯守检查,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的“千里眼”作用,监控室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焚烧行为,及时派出应急队伍快速扑灭;并对焚烧秸秆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于恶意纵火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全面加大对“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此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应急管理。各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村、组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油库、秸秆收购点、弹药库、民防设施、变电设施等敏感部位,要备足防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五)强化综合利用。乡(镇)政府要立足区域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创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利用数量,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秸秆的利用效益。要着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及时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做好秸秆收贮和专人管理。要充分发挥我区秸秆资源多的优势,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质能(秸秆沼气)等技术,重点是做好秸秆机械还田,尽快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
(六)强化宣传引导。乡(镇)政府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特别是要加强对“蓝天卫士”综合监控功能及其监控效果的宣传,形成震慑威力,使禁烧利用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单纯的政府禁烧为全民禁烧,变以往的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知识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景文敏任组长,区农村工作办、环保工作办、监察分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鸭河工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区农村工作办,由工区农村工作办主任郭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分工。农业、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禁烧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工区农村工作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典型经验推广、焚烧行为查处、目标管理考评以及相关技术的指导应用;负责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监管指导,做好秸秆还田机械购置补助工作,积极探索秸秆机械还田作业补贴机制和办法,推广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技术措施。负责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技术推广等饲料化利用工作。
工区环保工作办:负责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禁烧监管执法,确保全区大气环境质量。
工区交通工作办:负责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机场周边的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
工区公安分局: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扑灭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阻碍禁烧工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工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经费,扣缴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工区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追究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区直机关党委:负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三)严格督查奖惩。夏、秋收期间,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派出秸秆禁烧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各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巡查防控情况、查处打击情况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督查、巡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并在工区电视台上播放。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工区管委会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南阳市《关于严肃追究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的通知》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南阳市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严格考评,严肃追责,兑现奖惩。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除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经济处罚外,还要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对未按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督查、巡查工作人员,工区管委会将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附件:
南阳市鸭河工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景文敏 工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玉洲 工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韩玉奇 工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朱 铭 工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郭树东 工区农村工作办主任
王 旭 工区环保工作办主任
汪东海 工区群众工作办主任、交通工作办主任
陈云峰 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奇 工区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督查组设在工区监察分局,韩玉奇同志任督查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郭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鸭河工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628661邮箱:yhncgzj@163.com
南阳市鸭河工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